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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搞定小微企业纳税筹划(三):会计太死板,以下费用可以免发票不纳税依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了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小微企业如何合理地免发票不纳税? 一、支付差旅津贴 企业因公出差支付给员工的差旅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发票。 员工报销时可凭差旅费报销单、出差的交通、住宿等资料按企业确定的标准进行报销。税务局可根据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二、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员工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地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发票。 企业可凭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其他相应的资料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是,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三、如何有效纳税筹划 根据以上分享的情况,企业可以通过下面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筹划前:某企业将出差补助放到员工福利费中核算,若年度金额为10万元,因员工福利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该企业员工福利费已超过扣除的限额,则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25%=2.5万。 筹划后:若该企业将员工出差补助放在差旅费核算,不仅没有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限制,在企业规定的报销标准内还可以不用发票。 则该企业不需缴纳该部分超标的出差补助对应的2.5万企业所得税。 四、《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于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规定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于伙食补助的规定如下: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表,多地财政厅官网上公布伙食补助费的标准,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地区定为120元每人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为100元。 依法诚信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觉悟,企业在合理合法情况下避税方式有很多,通过专业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实现纳税成本最小化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 云企管能让你的工作变得简单又富有成效。 扫码关注云企管服务号 |